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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家狗不咬人”是爱狗人士最坏的理论依据

2017-09-04 令狐卿 有狐

你的爱犬,别人的猛兽。

文 | 令狐卿

“我家狗不咬人”系列有了成都版本。9月3日成都邓女士发微博道歉,“出门没拴狗绳是我犯的很严重的一个错误”。“虽然狗没有扑倒孩子”,但理解对方举动(动手打了她),向他们道歉。她承诺,以后出门一定拴好狗链,避免邻里之间再发生这样的冲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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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女士的道歉,源自8月30日的一起冲突,她带狗出门买东西没拴狗绳,狗儿吓到一个孩子,家长愤怒责备,与邓女士发生冲突,导致她的脸部被抓伤。事情出来后,大批网友谴责邓女士,甚至有人肉搜索行为,就此灌注的强大压力,令邓女士选择道歉以平息事态。这就是网络热议的“女主持遛狗未拴狗绳遭暴打”事件。

因为遛狗不拴绳引起的矛盾冲突,几乎成了日常景象之一。每每在这种纷争发生后,爱狗人士中都会有类似的辩解:“我家狗狗不咬人”,“狗狗是想和人亲近”之类。而在相反观点的人群那里,这种说辞近乎强辩,所以就针锋相对,不惜拳脚相加,支持暴力向狗。

爱狗恨狗这个话题贯穿在公共舆论场,从吃不吃狗肉的玉林狗肉节之争,到爱狗人士高速拦截运输车辆解救犬类,再到遛狗导致的撕裂,串连起太多的因素,比如文明人的自我约束,动物权利的时髦理论等等,爱狗人士与恨狗人水火不容,成为神州一景。

爱狗者对狗的拟人化保护,以及为此投入的人类情感,有时到了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程度。“我家狗狗不咬人”的理论幻觉之下,放任无绳的狗任行,不仅仅狗粪便污染道路、弄脏大街小巷,更会惊扰行人,咬伤无辜路人的案例也是常事,因为狂犬病毙命的案例时有耳闻。

不拴绳子任狗行,已经成了社会公害之一,成为社区空间中移动的一块阴影。很多城市都出台养狗条例,邓女士所在的城市,也有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:养犬人携犬出户,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、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。

可规定是规定,现实养狗人太多,无视规定的也太多,要强制执行成本太高,最终只能看养狗人的自觉,只能寄望于养狗人自己的道德水准,这种局面对深受“任狗行”困扰的人相当不公平。

正是在这种不平衡的状况下,一旦发生类似邓女士的案例,舆论会一边倒地支持对狗主人和犯事狗采取私力救济。这就是为何邓女士说出“我家狗不咬人理论”后遭到猛烈反击的原因。也只有在这个时候,不养狗又怕狗咬的人才有机会向狗主人大声说“不”。

养狗要打狂犬疫苗,遛狗要全程拴狗绳,无论大狗小狗,都要随时清洁遗留的粪便,在公开场合更要约束狗不要发神经,这些看似约定俗成的做法,其实并未得到普及。养狗人士如果抱定了“我家狗不咬人”,就会将人类的溺爱演绎为狗的嚣张,难免引发人际冲突。

野狗野猫这些被爱心人士放弃的动物,游荡在社区和街道,不仅污染环境,而且成为鸟雀等小动物的敌人。野猫野狗的产生,很大比例来自于“我家狗不咬人”的养狗人士。如果你选择养狗养猫,就应该树立永不放弃的责任,同时将不打扰他人作为准则。

总之,在养狗方面其实没有什么长篇大论,哪怕再贵也要给狗打针,哪怕再忙出门也要拴狗绳,哪怕自家狗再可爱也不能纵容它与别人亲近。假如养狗人士做不到这么自我约束,在类似邓女士的风波中必定要成为众矢之的。你的爱犬,别人的猛兽,请牢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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